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和《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规定》(修订发文中),研究生培养方案每四年全面修(制)订一次。现就2026年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全面修(制)订工作安排如下:
一、原则和要求
原则上,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与招生归口一致,以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的,按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制定培养方案;以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招生的,可按二级学科/专业学位领域制定培养方案。
学位点建设牵头学院应召集相关学位点负责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建学位点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应聘请一定比例的相关行业/企业专家),负责修订和落实培养方案、把关课程大纲和授课计划、指导课程教学、评价教学质量等。
健行能源创新班、埃克塞特双学位项目、卓越项目和健行工程师专项等专项培养项目,应在对应一级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培养方案的基础上,在特色课程体系、专业实践、实践成果等方面构建特色化培养体系,可制订特色化培养方案。
具体原则和要求详见《浙江工业大学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总则》和《浙江工业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总则》(发文中)。
二、修订程序及时间安排
各学院请根据学校统一部署的进度安排自行协调组织开展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并对修订过程中的前期调研、课程和教材优化审查、方案论证完善、会议审议等情况做好记录,建立材料档案并及时归档。
2026年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进度安排表
时间 | 进度安排 | 提交材料 |
5月上旬 | 完成调研及详细工作方案。各学院成立对应组织机构,深入调研比较(不少于5家),充分吸收行业专家、用人单位和师生(含毕业生)的意见和建议,结合自身特色优势,形成培养方案修订调研报告和工作方案。 | 5月12日前提交: 学位点教学指导委员会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委员会名单。 |
5月-6月中旬 | 一、优化课程体系。 1.重新梳理课程体系:分析近3年选课人数不足5人和到课率低的课程,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连续3年选课人数不足5人的课程不进入培养方案,可按培养方案外课程形式开展教学,或者按照新开课程的程序重新进行申请。 2.确定各门课程的责任教师和任课教师团队,完成课程大纲的审查与更新、新开课程及新选用教材的申请与审查。 二、修(制)订方案。 1.修(制)订培养方案; 2.聘请专家对新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进行评审。 3.将完善后的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提交学位点牵头建设学院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 4.录入系统并提交。 | 6月15日前提交: 1.系统打印签字盖章的培养方案终稿(纸质稿、电子稿各一份)、全套课程教学大纲; 2.新选用教材的《研究生教材审查备案清单》、新选用外文教材及其审读/审议意见表、《专家论证意见表》; 3.调研报告、专家评审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纪要等过程材料。 |
6月 下旬 | 研究生院审核、整理。 | |
7月 中上旬 | 完成公共课排课和培养方案指定。依据新培养方案,完成外语、思政和数学类公共课排课工作,各学院在系统内给每位新生指定执行的培养方案。 | 请在7月20日前完成26级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指定工作 |
7月-8月中旬 | 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订。新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新版培养方案,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制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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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下旬-9月初 | 专业课排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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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工作联系人:
课程与教材:姜老师(88320348)、
学术学位方案:方老师(88320648)、
专业学位方案:刘老师(88320875)、
教学教务运行:郄老师(8832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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